GTCL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4日召开,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郑传烈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曾宪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兹决定于2006年8月22日上午10点在深圳TCL大厦A座4楼召开公司200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修改本公司章程的
议案》和《选举曾宪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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