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论企》中国建设部于2006年8月5日发出的声明,不仅强调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还确定五大重点,目的是力促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满足普通居民自住需求,即调控从过去十分突出的「有压」转往「有保」方面,显示中央的房地产政策是力求打压过热的投机炒风和保障人民居住需求的权益。 *明确房地产建设重点在中小单位* 建设部与多个国务院部委在今年5月起陆续发布一系列紧锣密鼓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再于8月5日发表的声明认为,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两个“国八条”的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包括:(1)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增长;(2)投机性购房基本得到遏制;(3)投资性购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4)房价上涨幅度总体趋缓。 但建设部的最新声明强调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由是确定了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大重点,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该为第(一)条为所强调的要「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的政策。建设部规定「各地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由是订定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建设和投资的基调,既规范房地产发展商尤其是外资进入产业行为,控制短线热钱炒房,提高了炒房成本,也要在调控搂市中确保居民置业自住的基本生活需求。 不仅立例对新的建设作出指引,建设部还特别在第(二)条明令「地方政府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并要在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具体空间布局、项目用地和建设进度安排」,即要求地方政府作好未来的具体计划和部署,确切地配合中央的「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政策。 建设部还在第(三)条中「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并规定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此举所针对的,该属相对开发不久的投资建设行为,显然是要追究地方政府或房地产发展商最近一段时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以规范市场秩序* 除了明确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予有能力置业的居民购买之外,建设部且在第(四)条力促各地方政府要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并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 而第(五)条则为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制止片面强调以地生财的做法。 由是观之,中国十分明确地表明房地产政策,是要压抑大型豪宅、别墅等楼房的炒风,以免若干类型或少旺数目的楼宇价格的不断飙升,推高广大居民所能购置的中小型单位的价格,在「有压」的同时,还要「有保」地让居民有充份的空间置业,政府亦得建廉租房予现时没有置业条件的居民,照顾面颇为全面和做法合理。《资深股评人 黎伟成》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