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珠海市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人与珠光(香港)有限公司及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合称“珠光公司”)的清盘人、珠光公司的有抵押债权人,5日在珠海市签署了《珠光(香港)有限公司及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组及未来债务偿还安排之协议》,各方就珠光公司的债务重组达成一致,投资人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31.1亿元的价款用于解决珠光公司所欠各债权人的相关债务。
    根据协议,重组完成后,投资人将取得珠光公司的相应资产,同时,珠光公司在港澳两地的破产和清盘将终止,恢复两家公司在港澳的法律地位。整个重组牵涉内地、香港及澳门三地30多家债权银行,涉及债务金额港币80亿元。
    珠光公司是珠海市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窗口公司”。20多年来,珠光公司通过其在香港、澳门及珠海所拥有的子公司,主要经营工程、贸易、运输、房地产、旅游及酒店等业务。1997年金融风暴后该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被迫于2001年4月宣布债务重组。由于重组方案不被债权人接受,初始重组受挫,港澳两地法院裁定清盘。
    珠海市委市政府对珠光公司债务重组十分重视,在其积极斡旋和资金支持下,相关各方终于就债务重组达成共识,签署重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