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3日-2006年8月7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建福大厦本公司十八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黄建民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和出席人员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556人,代表股份19224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543人,代表股份2832917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09%,占公司总股本的9.4%。
    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16391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5人,代表股份8408817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26%,占公司总股本的2.79%。
    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2468人,代表股份1992035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4.83%,占公司总股本的6.6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决议及议案审议情况和表决结果
    本次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持有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比例(%)
参加表决全体股东 192249131 188791630 3346638 110863 98.2
其中:流通股股东 28329172 24981671 3236638 110863 88.18
非流通股股东 163919959 163809959 110000 0 99.93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和姓名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周军 4792670 同意
黄微笑 990819 同意
潘志红 630000 同意
上海硕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3000 同意
浙江省龙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409400 同意
傅培珍 307039 反对
管礼 238200 同意
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2878 同意
曹咏春 230000 同意
王文明 212400 同意
    本次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王新颖两位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授权委托内容及董事会代为投票的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