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构成虚假出资,本月底前证监会要求必须转让爱建证券股权
因构成虚假出资,金港信托不得不在本月底前转让爱建证券1.5亿股股权。南山摄
本报讯(记者赵侠)因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港信托”)对爱建证券构成虚假出资,昨日被证监会责令于8月31日前转让持有的全部爱建证券股权。
目前,爱建证券第一大股东为爱建信托持股1.95亿,金港信托是第二大股东持1.5亿股,其次是爱建股份(600643)持股1.3亿股。
证监会有关人士昨日表示,由于金港信托未能履行对爱建证券的出资义务,构成虚假出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严重危及爱建证券的稳健运行。
据该人士介绍,在股权转让完成前,金港信托不得从爱建证券取得分红,不能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不得在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爱建证券在证券行业属于二线券商,有15家营业部,其2002年创立之初曾蜚声业内。爱建股份原副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长刘顺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去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爱建证券由此成为业内首个担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的券商。受刘顺新事件的影响,爱建证券业务几近中断,其整体负债超过20亿元,且有近3亿元客户保证金被挪用。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称,爱建证券重组框架已明朗,债权人将共同组建控股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进行重组。证监会对金港信托的一纸叫停令,使正在重组的爱建证券前途渺茫。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