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敬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阅了《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阅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重新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见《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