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于2006年3月24日与深圳市邦多实业有
限公司(下称:深圳邦多)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终止与深圳邦多的
该等交易,并没收其对应所交的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
    公司遵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新引入浙江金泰建材有限公司
(下称:浙江金泰)和深圳金逸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逸桦),加上原受
让方之一的逸桦(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逸桦公司),作为佛山天马化纤有限公
司(原为仪化佛山聚酯有限公司,简称:天马化纤)转让的受让方,公司将继续
按照先前确定的交易内容、交易价格向上述三家公司转让天马化纤。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富朗勒国际贸易(香港)公司(合称:卖方)于2006年8月14日与逸桦公
司、浙江金泰及深圳金逸桦(合称:买方)签订了新《股权转让合同》,卖方同
意出售、买方同意购买天马化纤100%的股权及公司对天马化纤的债权,总代价
为人民币230000002元,并扣除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25日止期间的经营性
亏损人民币67140000元,实际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2860002元。
    本次资产处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时,天马化纤将不再是公司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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