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记者15日获悉,江西将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对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经认定后,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
优先采购省产自主创新产品
该省将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国产或省产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折扣。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低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将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用自主创新产品。在国家和省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
严禁进口已被淘汰装备
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省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大学科技园中建科技融资平台
此外,该省将重点在一些服务功能强、人员素质高的创业投资公司、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中选择若干机构建设科技融资平台,为各金融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融资提供服务。(熊春瑜、李显峰)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