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受今年“7·15”特大洪灾的影响,本公司部分供电设施遭到破坏,遭受较大损失,该事件公司已于2006年7月18日以临时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核实,公司本次遭受洪灾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932万元。此外,由于公司网内部分水电站和用户受灾严重,且恢复到正常发电和用电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水电站向公司输送的电量以及客户的用电量可能有所减少,将对公司下半年的购电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