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集团研究总部/文
未来,中国的外资政策将逐步向中性外资政策转变,这对外资企业将有长期影响。
长期的贸易顺差积累,造就了中国高额的外汇储备。截止2006年3月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已达8750.7亿美元,超过日本居全球第一。 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顺差使得中国对外资产规模快速膨胀,也蕴藏了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性的威胁。如双顺差导致流动性普遍过剩,基础货币投放被迫加大,流动性过剩导致中国的资产市场价格迅速上升,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持续加大等。
长期外向型的经济政策,也使得国内的资源配置向对外经济集中。中国的能源、矿产资源、环境、土地、廉价劳动力、政策资源等,都向对外经济部门倾斜。付出了资源、环境、能源等高昂代价的同时,中国获得的福利却并未同比增加。这种情况已变得不可持续。
长期对外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外资已在多个领域深入中国市场,目前除了少数重要行业的进入受限之外,外资在从制造业到金融服务业,都展示出了很强的竞争力,并且逐渐形成一定的市场垄断和控制力。
外资进入中国的形式也在出现多元化,过去以投资建厂为主的“绿地投资”,现在发展到在产业领域与金融领域的资本投资,尤其是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情况正在急剧增加,并且引发了中国国内对于产业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对于民生与富民问题的关注,也促使经济政策由“外视”向“内视”转变。扩大内需,开拓和提升国内市场,成为中国经济政策中的战略重点。
整体而言,,中国的投资环境有了极大改变,过去以吸引外来资本为主的政策目标,今后将逐步转向改善国内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这使得对外经济政策面临着调整的必要。
外资政策变化的领域
我们判断外资政策可能调整的领域,主要看两个基本因素:一是看相关领域的外资政策是否与当前中国经济的主要改革方向相冲突;二是看现有的开放是否会引发经济安全问题。以此来衡量,如下领域的外资政策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较大(其中一些领域已确定将会调整)。
两税合并
从WTO的要求来看,内外资企业两套税制,是“非国民待遇”的重要体现,必须得到纠正。国税总局及财政部官员也曾多次表示,两税合并的时机已经成熟。
“两税合并”的政策调整已经比较明朗,立法进程也基本确定。从全国人大的立法审议安排来看,有关草案在今年8月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后,将在明年3月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2008年获得通过并实施。
对于合并后的税率,目前较多的看法认为25%的比例比较合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今年完成了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到25%—28%对财政收入影响的估算。目前看来,税率定在25%—28%之间的可能性较大。还要指出的是,两税合并在执行时间与地域上,可能都不会搞“一刀切”,时间上会给外资一到两年的过度期;地域上会给西部地区保留一定的宽松尺度。
外资并购政策
外资并购是近两年中国商务部鼓励的外商投资方式。据有关数据,2004年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约占当年外商直接投资(FDI)的10%左右。近一两年来,外资对中国企业的并购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并购案例。如凯雷收购徐工机械、拉法基控股四川双马、新桥投资入股深发展、美国AB公司入股青岛啤酒、阿赛洛谋求入股莱钢股份等。
然而,在产业安全的担忧下,在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方面,短期内政策放行不容乐观。有几个迹象值得关注:
一是商务部今年发布了《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检讨数年来吸引外资投入中国的成效。报告的基调倾向于认为中国产业已为外资控制,充满经济安全的忧虑。
二是国务院酝酿成立一个类似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部际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商务部、财政部等参与的协调机构,将对包括装备制造业在内的所有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
三是有消息称,中央将限制外资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进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包括:核电设备制造、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还可能列出一份20-40家重点企业的名单,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直接点名保护。如何界定重点企业?则主要通过其市场占有率、资产规模、生产规模、销售收入等指标来衡量。
未来如何限制外资并购?我们判断可能会有两道“红线”:是否扰乱经济秩序?是否威胁产业安全?在这两条线以内的外资并购,可能都属于必须“防范”的对象;而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外资,将会受到鼓励。这一政策尺度可以总结为:只要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底线,外资并购的空间还是存在的。
外资控股国内金融机构
外资入股国内金融机构是中国金融业开放的一大突破。中国加入WTO以来,尤其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和上市,外资入股国内银行、保险公司、券商都已有不少成功的案例。
外资入股国内金融机构的关键突破,是外资能否控股,掌握真正的话事权。新桥投资成功入股深发展成为单一第一大股东,为外资寻求控股权突破提供了想象的空间。在证券界,瑞银集团近期获得国务院特批,入股17亿美元持有新北京证券20%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达到实质控股。
然而,外资在继续控股国内商业银行的路上碰壁了。花旗银行财团和法国兴业银行高价竞购广东发展银行的控股股权,然而,事情在最后关头被叫停——中国银监会表态称,中国不会为花旗银行破例,中资银行只能接受外资入股比例25%的红线不能逾越。
据了解,在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寻求改革重组的背景下,国内金融政策当局有意在外资控股国内中小银行上有所放松,据称,其原则有二:一是“先卖烂的,再卖好的”;二是控股则贵,即如果要控股权,卖价就贵一些。然而,在“银行贱卖”及“金融安全”等担忧之下,国内中小银行让出控股权的尝试被暂时搁置了。
但是我们判断,目前的搁置状态只是暂时的。前不久,《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的金融改革将有大动作出台。从最近出现的信息来看,这种可能性正在迅速增大之中。就外资控股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先有瑞银投资北京证券获批,后有消息称,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25%的“底线”,并非不能放开。这意味着,类似花旗收购广发行控股性比例一事,可能会在以后成行,而今年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时间段。我们认为,在区分了范围,划分了政策底线之后,国内中小商业银行对外资放开控股限制,符合国内的需要。
“超国民待遇”与“低国民待遇”
“超国民待遇”与“低国民待遇”并存是我国现行外资政策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其中,税制差异是超国民待遇政策中最为显著的内容。
除了税收法规优惠,外资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如土地优惠,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采取土地批租的形式向外商投资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经济特区与沿海开放城市的开发区通常对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给予相当高的优惠。
“低国民待遇”是指给予外商投资者的待遇低于国内企业,表现在外商在开业条件、获得银行贷款的条件、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出口许可证配额的取得方面远比内资企业要困难,同时国家还规定了采购国内原材料、平衡外汇,产品出口比例等业绩要求。其中,外商反映最为强烈的属于“低国民待遇”的措施主要集中在汽车、石油化工、化学和计算机等重要行业的国产化要求、进出口平衡要求和信贷控制要求。
在市场准入、减少注册资本、出资转让、审批程序等方面,国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次国民待遇”或“低国民待遇”。这两种“非国民待遇”,都在受到市场的极大非议。
反垄断
在国内对产业安全的关注中,外资在中国市场的垄断问题成为焦点之一。尤其是外资垄断问题与外资并购问题结合在一起,容易在中国市场引起很大的反弹。外资在日化用品、胶卷行业的市场主导地位已广为人知,而一些外资并购国内行业垄断企业的案例,也引起了国内对外资谋求市场垄断地位的担忧。
据了解,中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中,主要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这三大制度,以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处理,反垄断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立法者对外资潜在的垄断地位的限制,以及市场对于反对行政垄断的强烈呼吁,成为立法过程中引发争议的焦点。
此外,外资利用知识产权在一些行业中形成垄断的情况,也得到了官方的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员近期表示,已经启动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将力求全面解决专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包括专利权滥用,完善专利权归属及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增加遗传资源来源地的披露义务等。国内政策制定者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许多跨国公司都有滥用专利权采用的策略——跨国公司在某一个有潜力的行业布好“专利圈套”,专等中国企业把市场培育好,再收紧包围圈。
自主创新与引进外资的关系问题有可能复杂化
我们认为,从中国发展的需要以及与国际接轨来看,未来中国的外资政策将会按照“中性外资政策”的框架来构建。“中性外资政策”的核心是国民待遇,公平的政策环境和竞争机会,相对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等。
当前地方差异很大的外资政策,会向全国统一的方向发展,但短期内还不会完全统一,在中西部仍将保持区域差别优惠政策。
未来产业优惠政策将是大方向。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政策将转到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为主的目标上来。按照国家产业要求,有目的、有重点地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在高科技及一些支柱产业上将有比较显著的变化。
对外资并购进行的规范或限制也会有底线,即不能导致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显著减少,使经济增长受损。在目前中国对外资还有依赖的情况下,政策层将尽量避免引进外资下滑的情况出现。
自主创新与引进外资的关系问题有可能复杂化。目前,国内有人有意识地将二者“捆绑”起来,使得政策部门进行决策时首鼠两端,相互顾忌。据了解,包括商务部等部委都对此有所“忌惮”。但随着政策操作水平的提高,对二者进行区别对待是完全可能的。
文中醒目处:
国内政策制定者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许多跨国公司都有滥用专利权采用的策略——跨国公司在某一个有潜力的行业布好“专利圈套”,专等中国企业把市场培育好,再收紧包围圈。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