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四届九次监事会于2006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天津港业务楼28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黑锦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形成决议:
    同意公司投资12500万元人民币现金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港第一港埠公司、天津港轮驳公司、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天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相关政策规定,决策过程遵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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