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提出质疑,认为由于涵盖范围的局限和统计权重的偏差,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相对偏低。例如,住房消费所占权重与实际情况不符,尤其是近几年上涨很快的购房消费,在计算CPI时不包括在内;卫生医药用品、教育、电信等消费所占权重,与实际情况不符等。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就如何理解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为何感觉物价上涨得很快?
个别感受会与总体平均状况出现差异
问:经常听到百姓议论说身边的物价上涨得很快,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CPI涨幅并不高,这是为什么?
答:这是个别感受与总体平均状况差异在现实中的客观必然反映。因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是对全国各地、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整体情况的反映,是通过对成百上千种不同的代表性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反映了各类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总体价格的平均变动情况。其中,既有高档的商品或服务,也有低档的商品或服务,更多的是中档的商品或服务。所以CPI常常会与某个地方、某个人对某种商品价格的具体感受不一致。
问2:医疗教育的权重是否偏低?
多种因素造成对价格变动的感受差异
问:百姓经常反映看病贵,上学难,电信收费高,汽油价格也不断上调,但从CPI中医疗、教育、通信、交通等分项的涨幅来看,似乎并不高,CPI中这些项目的权重是不是偏低?
答:我国各类消费支出在CPI中的构成权重是根据对全国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调查的实际消费支出综合确定的,反映的是总体水平、平均水平。由于各个居民家庭的消费结构及其支付模式不尽相同,每个家庭用于某类支出的比重也不同,因而对不同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感受就会有一定差异,使得同样的价格变动对不同居民家庭的实际影响是不一样的。
问3:房价为何不计入消费指数?
购房属于投资范畴而不属于消费行为
问:近些年房价上涨很快,给一些居民带来较大的支出压力,但目前CPI中不包括房价。有人认为应该将房价计入CPI,否则就不能真正反映物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无论是按照国际惯例,还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商品房价格是不应该直接计入CPI的。一是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保持一致。从统计核算角度看,对购房的人来说,更多的是将自己的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因而购买商品房通常属于投资范畴,而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商品房购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在短期内大量金额的集中投放,但商品房要用于今后几十年的消费。
当前居住类在CPI中的权重是13.2%,比2000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