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8日,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5家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共同发起建立北京地区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并就全面启动该机制的各项建设工作签署合作协议。
    据介绍,该机制以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为前提,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预计该机制的各项建设工作将于9月下旬完成,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
    保监会北京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由于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这种理赔操作模式不仅增大了无责方办理理赔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会因繁琐的理赔手续影响了保险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该机制正式启动后,无责方既不需要再到双方保险公司参与定损,也不用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报销。”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