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关于推荐孙慧丽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的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于2006年8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现推荐孙慧丽女士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附孙慧丽女士简历),其与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
    附:孙慧丽女士简历
    孙慧丽,曾用名孙卫利,女,中国国籍,1970年10出生,中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88年至1994年在绍兴经编机械总厂从事会计工作,1995年至2000年8月担任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0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