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父母直接在道德与知识上教育子女,或者由父母自由地安排子女的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乃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在很多时候,由于社会力量十分强大,人们确实行使了这种权利,国家则仅满足于发挥某种“辅助性”功能。但是,在任何地方,国家都天然地具有扩张其权力的倾向,也本能地渴望将其权力伸展到教育领域,垄断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大约处于同一历史时期的罗马帝国的皇帝与秦始皇就都具有这样的野心。
罗马的故事
根据美国学者S·E·佛罗斯特所著《西方教育的历史和哲学基础》的描述,在早期罗马,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职责,同时也是父母的古老权利,而公共权力对此不予任何干预。在家庭中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家父,也会尽自己所能为子女提供教育,使之成为城邦或共和国的合格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或从事商业活动。
罗马共和国被凯撒之流的野心家摧毁之后,尽管共和国的架构仍在,但皇帝的权力日益膨胀。这些皇帝爱好虚荣,他们是依靠武力夺取和控制权力的,却得用文治来标榜自己的道德形象。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设立了第一家宫廷学校,教育他的儿子,未来的统治者。这是罗马教育国家化的第一步。
第二步则是另一位皇帝韦斯帕芗迈出的。公元一世纪,他拨出一笔钱,在指定的城市里向拉丁语、希腊语的修辞和文法老师发放薪水。这似乎是一项福利措施,教师们和公民们都接受了。随后的几任皇帝继续用薪水来加强帝国对教育的控制,尤其是安东尼努斯把给教师支付薪水的做法推广到了各个行省。
希腊、罗马传统的教育体系是完全市场化的。哲学家、法学家、修辞学家都可以私人设立学校,依靠向学生收取学费或者接受富人、君主捐助,维持自己的生计。谁教得好,谁的学生毕业之后最受社会欢迎,谁就门庭若市,反之则门可罗雀。这种制度固然刺激了实用的、专业教育的发展,比如,法律教育和演讲术教育在罗马十分发达,这两者都是从事法律实务、参与城邦政治所必需的技能。市场化教育甚至也刺激了罗马哲学的发展,因为,总是有很多贵族子弟喜欢附庸风雅,而他们的这种需求自然可以刺激哲学的学术生产。罗马人完全是依靠私人教师而接受和传播了希腊哲学,使农民、战士变得有点哲学头脑。
但现在,皇帝则通过薪水获得了对教师的控制权。皇帝的薪水开始也许只是资助性的,对教师是一种福利,但很快,福利就附带上了强制性权力。公元362年,朱利安皇帝要求将所有被提名领取帝国薪水的教师的名单呈送给他,由他最后定夺。贵族们、教师们、学者们气冲冲地抗议了一番之后,还是接受了这一要求。这正是教育专制的开端。随着皇帝控制教师的人选,自然也可以控制教学内容了。
因此,公元529年,信奉了基督教的优士丁尼皇帝下令关闭所有的异教学校而由教会完全控制教育,他的命令基本上得到顺利执行。他的做法非常简单,发布关闭异教学校的命令,并且切断给异教教师的薪水。这时的教师已经依赖国家薪水,而丧失了依靠市场生存的技能。面对生计问题,那些教师们选择了顺从。
国家垄断教育的结果对罗马文化是毁灭性的。以法律为例。罗马法是“法学家创制之法”,共和国时代的罗马法是依靠法学家发展的,类似于后来的普通法依靠法官来发展。法学家通过“提供、协助和解答”三种方式向诉讼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并在解答中发展了法律概念。很多年轻人被吸引到法学家帐下,跟随他们学习法律。按照权威的法律史叙述,罗马法律是在国家之外自发地发展起来的。
当时的皇帝当然不喜欢这一点,专制的权力首先要求制定法律的排他性权力。皇帝们首先授予某些法学家以垄断的解答权,排除了关于法律解答的竞争。然后,优士丁尼对法律进行法典化。罗马的法典化意味着罗马法的死亡。垄断了法律的制定之后,皇帝也必然要垄断法律教育。优士丁尼下令建立国家法律学校,只能教授钦定的法律学说和法典。源远流长的罗马私人法律教育体系最终被专制君主摧毁。
从百家争鸣到以吏为师
中国古代的故事几乎与此相同。春秋之前,有所谓“学在官府”之说,彼时最为重要的知识,即礼法,是由贵族垄断的。当然,可以设想,一般民众家庭也会对孩子进行某些教育。
孔子的伟大文化价值即在于创办私学,提出“有教无类”,使原来由贵族垄断的知识流布于民间。此后兴起的诸子百家,其基本的活动方式也都是创办与经营私学,通过收取弟子的方式维持生计。与罗马帝制之前一样,这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市场化的教育体系,这种教育体系乃是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格局的制度基础。
这种私学还具有重要宪政意义。关于这一点,协助嬴政灭六国、一心要建立专制政治的李斯早就清醒意识到了。他在一份呈送皇帝的报告中说:“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诸子百家的私学援引古代的宪制和道德,对现实进行评论、批判。按照一种比较宽泛的宪政主义理论,这也是对权力的一种约束:私学把整个社会的知识与道德权威树立在权力之外,这本身就是对权力的一种牵制。
对于秦之法律和政制,当时的民间学者多有批评。如李斯所说:“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私学成为社会舆论的核心,李斯担心,这种公众舆论将削弱皇帝的权威。
因此,李斯提议:“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始皇收到这份报告后,即下令“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取缔一切讨论政治、道德、文学的私学,也即一切可能具有批判性的学问;唯一有资格充当教师的是政府官吏,他们所能讲授的内容,可想而知。
罗马皇帝通过向教师发放薪水而控制了教育,取缔私人学校,使教师成为帝国的雇员。秦始皇同样取缔私人学校,“以吏为师”,把教育内容完全统一到官府所认可的法令与知识。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