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6年9月4日下发的国质检质[2006]389号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生 产企业的决定》(全文详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公司生产的“泰豪”发电机荣获690V及以下中小型发电机类首批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对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表彰。
    “泰豪”发电机获得2006年690V及以下中小型发电机中国名牌产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全国中小型发电机行业的引领地位。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