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0%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下称:建行六里支行)申请流动资
金借款提供1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海外有限公司(现公司持有其50%
股份,下称:海外公司)向建行六里支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由
海外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三、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子公司上海交大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公
司持有其23.92%股份,下称:交大泰阳)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借款2400万元
(最高额)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二年。公司本次担保由交
大泰阳提供反担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121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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