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石热电(行情,论坛)(000958)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方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丰中、中国爱地、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公司签署《解除合作协议书》,拟以1000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北京丰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中国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过收缩辅业,收回房地产投资,集中力量发展热电联产主业。
    根据协议,东方兴业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丰中5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并且要求转让价款在签署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同时,北京丰中各股东还同意在《解除合作协议书》终止前,向东方兴业分配税后现金红利1990万元。加上北京丰中截至协议签署日尚欠东方兴业借款6200万元,目前北京丰中总计还欠东方兴业8190万元(其中借款6200万元,现金红利1990万元)。根据《解除合作协议书》,北京丰中应于2007年3月31日前全部偿还所欠东方兴业的借款及现金红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北京丰中设立时,由于原股东出资没有完全到位,因此东方兴业取得北京丰中50%的股权后,为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于原股东出资未到位部分,东方兴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了承接。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北京丰中账面显示东方兴业出资未到位部分挂账金额为900万元。因此,根据目前协议,东方兴业将所持有的5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爱地后,对于北京丰中账面记载到东方兴业名下的原股东出资未到位的900万元,由中国爱地承接。同时协议各方一致认为,中国爱地承接的900万元与中国爱地应向东方兴业支付的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和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北京丰中所欠东方兴业的8190万元无关。
    据了解,东方兴业进入北京中丰始于2003年。当年2月28日东方兴业与北京丰中签署了合作协议,商定由东方兴业出资1000万元收购北京丰中50%股权,共同开发“酒仙家园”房地产项目。期间东方兴业对该项目追加建设资金1.2亿元。但是,由于项目进展期间爆发“非典”疫情、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该项目未按原定计划开工。近期,由于国家逐步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房地产行业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因此,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决定收缩辅业,收回房地产投资,集中力量发展热电联产主业。日前,经各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合作协议书》。
    资料显示,北京中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现股权比例为,东方兴业持股50%,深圳市联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北京万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邹健持股10%。对于此次股权转让,深圳市联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华投资有限公司、邹健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经审计,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6621.74万元,负债总额为39942.44万元,净资产为6679.3万元,应收款项4643.36万元,期末留存收益为4679.3万元。
    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公司为股权转让担保方,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环渤海地区经济技术项目的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