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夏利")近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将所持有的G夏利25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7%)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天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为其在该行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始至质押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目前,上述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