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东北改革试点,现在扩大到了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月6日,国务院已经批复了这8个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方案。此外,2006年1月1日作为“新老划断”的时间点。 (10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笔者认为,规定了流动人员参保问题是8省市养老保险改革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参保的流动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这条新规如果得到落实,农民工可能获得较大的直接受益。但是,目前养老保险仍然没有考虑公平性的根本问题,因此,即使做实账户还是无法起到平衡的社会保障功能。 再分配与分配相比,公平和照顾弱势群体的要求更加明显,这是一条再浅显不过的道理。而从社会保险来说,它的基石建立在社会公平性上。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垄断行业拿高工资的人,还是在一家小公司做普通员工的人,年轻时候的收入天差地别,但老的时候不能以养老保险去强化这个关系。我们现在的社保思路却是商业保险这一套,完全建立在保证个人权益性的基础之上,年轻时赚得多的,老的时候也得到更高保障。这种设计会直接扭曲整个社会的心理,放大不良心态。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而富人永远可以“享受”生活。 从这几年养老保险改革来看,现收现付模式向建立和做实个人账户制过渡是合适的。现收现付模式要求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账户模式看重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前者要求有不断增加的年轻人来应付老年人的退休生活,而后者则不需要。 但是个人账户制也是一种养老保险方式,遵循上述公平性优先的规律,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更加强调公平和照顾弱势群体。表面上看,这种方式要求在投保人的投保缴费和收益之间存在一种紧密关系,但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相反必须制造一种松散的联系。有些缺口还要由政府来补足。 多年前就有评论认为,现收现付制过渡到个人账户制必然会要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生人承担两代人的生存负担。因为旧模式人员的退休要求下一代来承担,但是新模式人员的退休就得自己承担。许多人都说,六七十年代生人特别是七十年代生人的生活是最典型的“421模式”:一对夫妇,上面要赡养四位长辈,下面要供养一个小孩。这种倒金字塔结构,再加上住房、医疗、教育的压力,如果没有良好的养老保障,这一辈人的负担会相当沉重。 而从当前的改革来看,虽然也谈到政府补贴,但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做实到个人账户上。这种补贴能否做到保值尚不可知,更别提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个人账户制最不能饶恕的偷盗、挪用行为也现身其中,上海社保案就是警示。因此,没有强调公平性的个人账户制有可能发生的危机要比现收现付制来得更大。 有意思的是,近日广东省政府发了关于养老保险的(2006)96号文,将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原来的计发基数为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造成各地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据报道,新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缩小了地区差距,为职工省内正常流动(转移)创造了条件。 但愿广东的做法再现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