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 年10 月10 日在寿光市晨鸣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监事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立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审议通过《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三、审议通过《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 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