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资金海外投资渠道有望进一步扩大。10月11日,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李克穆新闻,李克穆说吧)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保监会正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磋商起草《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暂行办法》,希望藉此能够逐步扩大投资市场,增加投资工具。 该办法估计将于近期出台。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该办法已处于征询意见阶段,有望11月能够发布。届时保险机构自有外汇和购汇进行海外投资将会适用统一的投资规则。
这位消息人士称,与此前保监会发布的对保险公司自有外汇进行海外投资的规定相比,新办法将在投资工具以及被允许的投资市场方面都有扩大。为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增强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新办法还确定了保险投资有关交易对手的标准制定。
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运用自有的外汇资金投资境外市场,此后2005年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细则。在证券投资方面规定保险自有外汇资金仅可以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并对固定收益内投资工具也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
由于仅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具有自有外汇资金,2006年5月份,国务院又再次批准保险机构通过购买外汇投资国际金融市场。这也是被市场期许较久的保险QDII模式。
此次即将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暂行办法》即是保监会在去年《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的修订。据悉,目前保监会已允许保险公司利用购买的外汇进行海外市场的试点投资。近期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和内地上市路演中,已有多家保险公司申请购买工行的H股和A股股票。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