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3日以传真与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6年10月17日在长沙亚大时代1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传真)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吴明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欧阳美琼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原证券事务代表易艳辉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现聘请欧阳美琼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附欧阳美琼简历:女,1973年1月23日出生于湖南邵阳,1995年毕业于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中级会计师职称;1995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财务部任助理会计;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田分公司任助理会计;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力得分公司任财务主管,迄今为止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