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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制度是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制度,管理生产商、进口商应提交的数据、信息和危险及风险评估方法、上下游产业的举证责任等。新制度又将辅以一系列新的指令和法规。预计2007年REACH法规在欧盟范围内实施。
REACH的影响
REACH制度要求,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要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这对欧盟以外的各国和地区的贸易来说,提高了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
对欧盟而言,REACH制度的实施将促进欧盟内部成员国化学工业更好地融合,有助于促进欧盟一体化进程。另外,欧盟采用REACH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成本,提高国外企业在欧盟的投资、销售成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欧盟化学品的竞争将越来越处于有利地位。
对中国而言,从积极方面理解,REACH制度的实施对我国化学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它从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出发,对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和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采用国际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减少环境污染,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但另一方面,我国化工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附加值和利润都较低,而且其中危险化学品产量及出口量大、涉及种类多。REACH制度的实施将给我国化学工业及相关产业带来巨大的考验。主要表现在:
将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给我国化工及相关产品的出口造成障碍。我国对欧盟出口化学产品多数为大宗、低值、原材料性产品。实施REACH制度后,这些产品及相关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等一系列问题,如不采取相应对策,我国部分产品甚至可能被迫退出欧盟市??/p>
使我国从欧盟进口产品成本增加,影响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欧盟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主要来源。REACH制度实施后,由于相关注册、评估费将摊入成本,因此欧盟化学品出口的价格将普遍提高,我国化工企业的进口成本相应增加。
REACH制度要求,所有需要注册的化学物质的试验数据必须符合欧盟GLP(良好实验室规范)标准。迄今为止,中国只有极个别的实验室达到了GLP标准,但尚未得到国际认证。这样,中国出口企业首先要提供经过GLP国际认证的试验数据,然后再通过欧盟的进口商进行注册。
应对REACH制度的几项措施
成立应对REACH制度的协调机构,健全协调机制。欧盟REACH制度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各方,包括化工行业及相关行业,包括生产企业、外贸公司、检验检疫等部门。因此,笔者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成立应对REACH制度工作组,研究制定应对的总体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开展应对工作。
积极跟踪研究REACH制度,及时进行翻译,做好宣传工作。抽调业务水平和语言能力较高的技术人员开展REACH制度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准确地翻译成中文,为应对REACH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知识储备。同时,通过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REACH制度宣传。重点就REACH制度的产生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及对相关进出口企业的影响等进行分阶段、多层次的宣传。
开展出口商品企业的调研。为全面了解化工及下游产品企业对REACH制度的认知情况、掌握企业的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依据。
加强技术能力建设,特别是加强实验室的能力建设,是应对REACH制度的重中之重。REACH制度要求所有需要注册的化学物质的试验数据必须符合欧盟GLP标准,而我国尚无获得国际认可的符合GLP标准的实验室。为了提高应对REACH制度法规的技术保障能力,要整合国内检测资源,加强相关实验室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及时开展实验室GLP认证的准备工作。
针对REACH制度,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检测商品、检测项目和方法体系的研究,开展REACH安全数据报告内容、报告方式以及REACH数据共享体系的分析研究,尝试开展建立我国化学品数据中心的可行性;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我国的化学品管理制度。
总之,企业是应对REACH制度的主体,广大出口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应对欧盟REACH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及早采取措施来应对出口风险,争取把REACH制度给企业产品出口欧盟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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