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兰州海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一致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经与上海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最晚于2006年10月27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