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及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日前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报备函》,核定我公司发行第一期有效期为180天待偿还短期融资券8亿元。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