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配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本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与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行了联系,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已提出并表达了对相关股改动议的意见。 但是,由于公司无法与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为推进股改进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请尚未与本董事会取得联系的非流通股股东或授权代表,于2006年11月10日前速与本公司联系,并书面表达对股改动议的意见。
    联系人: 王晓民
    联系电话:010-63319283 6972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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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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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