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要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 对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时限,《意见》给出了“原则上两年左右”的规定。这划出了福利供暖的最后“底线”。对已经实行了五十多年的福利供暖是否能在“底线”的压力下顺利进入市场化的轨道?正如时下的北京很多人担忧和探讨的一样,供暖改革试点城市面临各种各样的难题。
不管这些问题会在什么时候解决,建设部城建司副巡视员刘贺明说的一句话意味深长:“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需要解决。但改革的路线是清晰的:改革的目的是要节能,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采暖需求,不是要老百姓多交费,更不能让任何一户人家因为供热体制改革而挨冻。”
■难题一:热源不同明补标准如何制定
据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潘云钢、当代投资集团总工程师陈音介绍,目前,北京供暖设备花样多,从供暖的能源看,主要分为4种:第一为集中热水,包括城市热网和区域锅炉以及单体建筑独立锅炉;第二为通过户式燃气炉提供的热水采暖;第三为电采暖,主要有电热膜和电缆两种;第四为热风采暖,主要有风机盘管、暖风机、空气源热泵和水源热泵四种。其中,风机盘管用热水供暖,暖风机和空气源热泵多用电,而水源热泵通过抽取地下水向房间供暖,主要消耗的能量也是电。
一些房地产专业人士就此提出,北京市的热源供给能源不同,有热力公司供暖,有用电、用油供暖,因此收费价格不同,“暗补”变“明补”实行货币化分配后,必然会出现由于热源计价差异引起的支付差异,这一问题应提早考虑。
对此,某国营单位财务负责人表示同意,他提出:“以往都是按照各自享受的补贴面积拿供暖费发票报销,明补后,是否意味着我们要根据市政热水、天然气、电等制定多种货币化补贴标准?”
■难题二:既有住宅分户供暖改造费用由谁出
而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很多住宅小区的开发商现在担心的还有一个问题:现有很多住宅条件不能有效地实施分户计算,改造费用远远大于供热费用本身,既有住宅分户供暖设备设施的改造费用由谁来承担?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算2000年以前建设的住宅,按照北京市建委2000年12月1日发布的《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从2000年12月1日起,新建集中住宅必须在设计上达到分户计量。但事实上,2001年以来至今,北京大片住宅没有建设分户供暖管道及相关设备,即便是预留了管道和分户供暖阀门等,也没有安装分户供暖计量表。而按照建设部6月出台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排出的时间表:既有供热系统原则上应在2―4年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热计量要求,“十一五”期间大城市要完成热计量改造的35%,中等城市完成25%,小城市完成15%。
将一个普通小区改造成符合分户计量标准的小区,需要进行哪些变动?某物业公司的人士介绍:普通小区的供热管道是纵向的,一户关掉阀门,整个“一串”楼层或单元的居民都无法采暖,分户计量的供热管道是横向的,关闭任何一户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家。从“纵”改“横”几乎就等于重新铺设一遍管道,另外,还要在供热管道上安装阀门,配置电子锅炉。
他介绍说,供热管道一般都埋在地下,旧楼改造管道就要把住户地板撬开重新安装。老楼供热管道改造难度非常大。
■难题三:热计费标准如何确定
业内人士分析说,热费的分户计量表虽然和电表、水表等功能相似,但影响供热的因素却相对复杂,在享受同等室温的前提下,由于冷山墙、顶层等户型耗热较多,热表读数也必然要高。为使这些家庭不必为居住户型不同而多掏钱,供热部门需根据居民家的面积、朝向、是否顶层、测量表累计热量读数、正常应缴热费等因素才能科学测算出居民应该缴纳的热费。因此,计费方式不能一刀切,而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分户供暖的计费方法和标准。
对此,有关人士透露:建设部与发改委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其中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同时要求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热价既有与水、燃气、电等产品相似的可计量性,又受房屋朝向、位置不同、热量在房屋间互相传递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不确定性,采取这种定价方式,各方面都比较能接受。”刘贺明说,“一个比较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很快就会出台了。”看得出来,今后的供热价格将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计费。
■难题四:热售后服务是否也能市场化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提出了另一个新问题:谁用热、谁交费,那么供热市场化后,供热方的售后服务是否也能跟得上市场化的脚步市场化?
多位小区的业主向记者“申诉”目前承担小区供暖服务的市政等公司的“服务滞后”:“为什么很多小区都存在业主拒绝缴纳供暖费的问题,甚至还有为此打官司的,这和供暖公司的服务滞后甚至没有服务相关。”因此,他们提出,建设部等部门在考虑供暖市场化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定对今后市场化的供热公司进行管理,以保证用热市场化后,供暖公司的售后服务也能市场化。
而同样,一些供暖公司的负责人却向记者提出:供暖价格由政府定价,其燃料、人员等成本却由市场决定,这就可能造成企业亏损,使供暖改革陷入福利与市场的困局,难以完全市场化。
对此,建设部城建司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供热行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一直困扰着管理者们。现在,供热立法的制定已经明确列入了建设部的“十一五”规划,“相关的工作已经开始进行了,这将是供热行业第一部全国性的比较完善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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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补”变“明补”
明年有望全部完成
本报讯
“去年12月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长期参与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设部城建司副巡视员刘贺明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已经全部进行了由单位统一缴纳热费变为单位发放专项补贴、职工自行缴纳费用,即“暗补”变“明补”的热费制度改革。与此同时,山东、辽宁、吉林等地的既有住宅集中供暖改造为分户供暖工程也在推进。
“过去有些人担心热费制度改革可能导致社会波动,事实证明并没有发生。按照现在的进度,明年能按计划全面完成‘暗补’变‘明补’的改革。”
北京热计量收费
试点开始推行
本报讯 尽管北京市今年还是采取了过去的集中供热和统一收费的办法,然而,备受关注的供热计量收费试点也在30个公用区域正式启动。
据介绍,这次共有30片区域成为供暖热计量收费的试点,包括写字楼、医院、幼儿园和政府机关等公用建筑,而民用住宅暂时没有包含在内。与普通供暖设施相比,热计量装置由流量计、测温电阻、积分仪组成,积分仪能够显示供水、回水温度以及瞬时流量和热量,用户可以根据室内温度的高低进行相应的调节,实现对供水量和热量的控制。与普通供暖固定收费方式相比,热计量费用由固定的基础价和用户使用的计量价构成。
据北京市热力集团副总经理陈明介绍,“固定价格预计可能是12元钱一平方米一个采暖季,计量价单位是按照每千瓦时,大概幅度是一毛二分几到一毛五分几这个范围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最终的计量单价还没有最后确定,在北京市物价部门经过试点调研后,再进行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