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审计署发布2006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审计表明,三项保险基金管理总体情况良好。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审计的省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三项保险基金2005年收入3128﹒46亿元(人民币.下同)、支出2203﹒14亿元,分别占全国当年基金收支总额的50﹒7%、46﹒5%。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按照国务院规定,三项保险基金应当及时足额征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发放,专款专用;基金结余除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但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在1999年前发生的23﹒47亿元,2000年以来发生的47﹒88亿元,即合共71﹒35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社保费代征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保险基金收入16﹒20亿元交入专户;二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决算中少计保险基金收入8﹒12亿元。 对于所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有的正在清理追收和归还基金,有的正在制定措施积极整改。明年一季度前,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 审计署表示,为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