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6)》,报告建议
    国家无意愿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可委托基金管理
    上交所研究中心今日发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6》。 报告建议,对于一些国家无意愿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有必要委托给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去管理。
    报告指出,国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形式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实质性的进展却严重滞后,这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企不分,政府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二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形式化,内部人控制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信息披露实践滞后于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
    报告称,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控主要有两大目标要求,一是对国民经济命脉企业掌控;二是取得最优的国有资本长期收益。基于第一个目标,国家应制定对不同行业及其关键企业的股份持有比例。基于第二个目标,国资管理部门应充分借鉴国际上已十分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理念及其相应的运作方法,来管理并考核国有资本的收益。这项工作可以在国资管理部门内部设置专责部门来执行,也可划拨部分国有资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实现。同时从目前来看,十分有必要将一些国家无意愿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委托给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去管理,从而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