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建设部将采用健全信用档案、建立资质升降衔接机制、加强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等多项措施来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工作。
    在昨日公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建设部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并公示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及时更新信用档案信息;建立房地产估价报告定期抽查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破产、解散时,其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当移交当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在资质升降衔接机制方面,建设部的要求之一是,未申请资质延续或被撤回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再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一次实地检查。业内专家认为,一些房地产估价师与某些中介公司合谋,有意高估房产,赚取差价,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加强监管有利于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