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二届二
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下称:凤竹棉纺)
7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凤竹棉纺向中国农业银行瑞昌市支行申请五年期项目融资扶贫贴息固定资
产贷款人民币7200万元整。 2006年12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对凤竹
棉纺发放固定资产贷款7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宽限期1年),其
中扶贫贴息贷款3000万元,贴息期1年,贴息期内执行扶贫贴息贷款利率,贴息期
满后贷款利率不低于现行利率政策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一般扶贫贷款4200万
元,贷款利率不低于现行利率政策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
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通过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在2007年至
2008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申请25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6000
万元的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60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4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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