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6年12月17日,为探讨和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总结大庆联谊案理论和实践经验,也为正在研究制订的证券法司法解释提供法律建议,司法界、法学界、证券界、律师界有关人士、“大庆联谊案”的审判、执行法官、代理律师和投资者代表共聚一堂,在北京举办研讨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会会长王保树出席了会议,并为研讨会致辞。
王保树:
首先非常高兴参加今天这个会,今天这个会是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中财大法学院共同举办的,实际上这个会整个的筹办、具体工作,这些事情都是由中财大的法学院具体来运行的,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商法研究会欢迎大家积极的参与今天的讨论。商法研究会和一个法学院共同举办这种形式是第一次,这次是郭锋同志提议我们两家是否可以合办一个讨论会,我很高兴的接受了他们提出的这个要求。
商法研究会它的根本宗旨应该说是动员全国、组织全国的商法学界的力量,推动商法学界的建设,也是为完善立法,为立法、司法的完善、改革服务,因此,过去好象主要是局限于每年一次的年会,这样很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们很希望有机会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一些小型讨论会,这样使更多人参与,另外讨论的问题也更集中,所以这次这个会就是想做一个很好的尝试,跟中财大法学院来合办,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就是关于共同诉讼的问题,通过共同诉讼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资者利益应该说已经讨论过好几次,在原来的法律框架里边,特别是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之后,曾经有一个讨论的高潮,大家知道最高人民法院他们也在不断的完善司法的解释,同时,现在我们经过修订以后的新的证券法已经颁布了,在这样一个背景和框架下进一步讨论,特别是结合大庆这样一个案例来讨论,我觉得很有意义。我的意思是商法研究会和一个具体单位,特别是中财大法学院一起来举办,另外一个是结合一个案例来讨论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我觉得都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我希望通过这次尝试也能创造一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使我们的研究会加强跟各个单位的联系,来推动这个学科的建设。
在这儿,我首先感谢中财大法学院积极的合作,也感谢所有的与会同志来参与这个会的讨论,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