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 资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原水)签署了《 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公司委托城投原水运行管理黄浦江 原水系统资产,确保相关设备完好和保质、保量、安全供应原水。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