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2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泥集团)与牡丹江市新利装饰材料经销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新利装饰)、牡丹江市华源水暖器材经销有限公司(下称:华源器材) 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水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 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7%)分别转让给新利 装饰、华源器材。
    2007年1月26日,水泥集团和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卧龙置业 )签订了《关于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之股权转让协议》,水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 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5675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转让给卧龙置业;如转 让完成,卧龙置业合计将持有公司1118791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64%)。 目前,有关转让的报批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项尚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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