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住所
    名称: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二、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股份的变动情况
项目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原来持股数 500,786,524 39.84%
收回偿还代垫对价的股份数 6,375,061 0.507%
收回偿还代垫后持股数 507,161,585 40.35%
    四、持股变动方式
    因股权分置改革代垫对价股份的偿还,导致持股变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就该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没有买卖粤高速股份。
    六、其他说明
    本次变动的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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