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一般法人股东北京中经远通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经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与成都阳耀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阳耀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北京中经公司拟将该公司持有本公司797,640股(占总股本的0.266%)非流通股转让给成都阳耀公司,目前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上述两家公司已经共同向本公司提出了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签署《关于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约定:若转让的非流通股股份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成都阳耀公司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应的对价支付及承诺义务;否则,则由北京中经公司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应的对价支付及承诺义务。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在本公司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做了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