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将用于包括创新手机平台等11个项目建设
证券时报记者肖柳
本报讯
中兴通讯(000063)今日发布4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募集资金将用于包括创新手机平台等11个项目建设。
此次推出的4000万张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至1.5%,期限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5年。
每手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该公司派发的1.63份认购权证,权证总量为6520万份,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78.13元。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约65.5亿元,其中债券募集资金40亿元,权证若全部行权预计募集资金约25.5亿元。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创新手机平台建设、TD-SCDMA终端产品开发环境和规模生产能力建设等11个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65.5亿元。这些项目,募集资金若有不足,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中兴通讯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有效增强该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该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竞争能力。
中兴通讯谈到风险时,提到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07年10月16日就此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此后,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各银行(公司总部)要进一步完善融资类担保业务的授权授信制度,将该类业务审批权限上收至各银行总行(公司总部)。即日起要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中兴通讯表示,截至本次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国家开发银行并没有向该公司提出改变原有《担保函》约定的担保义务,但不排除国家开发银行未来可能会在与该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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