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787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长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长园电子)5%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长园电子10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390万元的价格收购上海永美门窗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所有资产。
    三、通过关于补选魏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长园新材(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计划用新设立的杭州公司的名义向杭州高新区申请用地40亩。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31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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