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今日公告,截至2008年4月19日,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陈海生等45位股东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提案”,提议以2007年12月31日为止已公布的股本为基础,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这是国内一起少见的小股东公开要求上市公司增加年度利润分配的案例。
金杜律师事务所给出的法律意见认为,上述小股东合计持有粤传媒10,608,4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约3.94%,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
公司原拟在股东大会讨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269,355,2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2元人民币(含税)。
粤传媒特别提示称,补充通知的“关于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提案”,仅表明因该提案符合法律、法规有关临时提案的要求而予以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且由于该提案涉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范畴,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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