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日电 (记者王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儒沛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侨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循“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全球华侨华人赈灾款物的监管,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认真履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拨付灾区和受灾群众。
马儒沛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球华侨华人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6月1日17时,全球华侨华人通过涉侨部门、驻外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各种途径,为中国抗震救灾捐款捐物约11.33亿元人民币,其中由国侨办直接接收的捐赠款物约为2.19亿元人民币。
马儒沛表示,捐赠款物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区实际需要,国侨办计划在3至5年内,按照“两个百所”的目标,实施由华侨捐赠资助100所侨爱学校和100所侨爱卫生院的建设。首期将在6个重灾区分别启动30所侨爱小学(100万元/所),30所侨爱卫生院(50万元/所)的筹建工作;其后,国侨办将迅速选择一批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投入灾区。
马儒沛说,目前国务院侨办已成立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接受专项审计和组织专项检查,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入手,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务必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信息公开、阳光透明,使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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