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关“红牛饮料被检测出含有微量可卡因”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一些“红牛”的粉丝几乎谈“牛”色变。据媒体报道,奥地利生产的提神饮料红牛,被德国及台湾先后发现微量可卡因,随即香港抽查样本化验,证实三款红牛饮料中确实含有可卡因。
而红牛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则表示,内地销售的红牛饮料均为国产,绝对不可能含有可卡因。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对国产红牛饮料的原料及产品进行检测。
正值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那句耳熟能详的“困了累了喝红牛”的广告语,自然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普遍认为,这不仅是红牛首考,同样也是《食品安全法》的首考。红牛能量饮料的主要成分有咖啡因和维生素B群,可有效改善集中力、加快反应及促进新陈代谢,因此被民众视为“提神饮料”。《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显示出相关部门对于整治保健品市场的决心,标榜具有特定功能的红牛饮料无疑更是关注者众。
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对产品进行检测,红牛公司坚称产品没问题,消费者自然感到茫然。随机采访中很多人表示,并不相信红牛的承诺。消费者的惶恐来自经验教训的累积。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涉案的企业总是先作出“安全”的声明,但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消费者一语成谶。消费者并非存心与商家过不去,只不过是希望赖以生存的食品能保证我们的安全,不会为此付出财产、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这正是《食品安全法》被寄予厚望的价值所在。
法律从来都是一个逐渐被完善的过程,包括它的细化过程。《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目前还在制定过程中,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已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分类处理。在这对于消费者而言略显有点漫长的等待中,面对首考我们应当有更多的思索。红牛饮料被曝出现质量问题,公众自然把求诸答案的焦点集中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法》已经明确了监管部门不再是多头监管,而是按食物链单一监管。那么,相关监管部门权威的声音是否及时、准确,多部门的联动又是否有效、无缝?根据新法,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然而,面对香港一些卖场在权威消息公布前便已撤架的做法,是否下架成为了不少卖场两难的抉择,一方面是商家可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一方面是消费者此起彼伏的质疑。如何具体实施召回制度确实有细化标准的必要,这样既能平复消费者的疑惑,也能保证商家不因质疑而元气大伤。
红牛首考,我们需要安全与否的答案。这是对监管部门公信力与权威度的考验,更是对已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全面审视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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