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李国平:征收物业税要区分自住与投资

2009年06月25日16: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搜狐财经

  物业税到底该不该开征?作为一项财产税,物业税在中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征的条件?物业税的开征将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在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做了坦诚而充分的探讨,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设想、疑虑以及建议,以下是搜狐财经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李国平表示,现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的问题,要解决廉租房的问题,还要解决买不起房的问题。

    如果以后征物业税或者是财产税,最重要的一条,可能要跟利益相关。因为增值,所以交税,因为享受,所以交税。不能对普通的老百姓征税,因为是为了生存买这套房子住。即使涨价也不可能卖掉去获收益。因为在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因为是在居住功能之外的,是用来投资,是用来出租了,你随时可以变现的,这个时候可以成为收取税收的主体。在物业方面可以作为区分,一种是完全作为居住功能的,可以不作为纳税的对象。如果第二套房,是投资主体、是收益主体。在这方面可以提供一些方向。现在如果要收富人的钱,老百姓都会支持。

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李国平
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李国平

    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6118。

(责任编辑:黄珂)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