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到底该不该开征?作为一项财产税,物业税在中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征的条件?物业税的开征将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在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做了坦诚而充分的探讨,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设想、疑虑以及建议,以下是搜狐财经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李国平表示,现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的问题,要解决廉租房的问题,还要解决买不起房的问题。
如果以后征物业税或者是财产税,最重要的一条,可能要跟利益相关。因为增值,所以交税,因为享受,所以交税。不能对普通的老百姓征税,因为是为了生存买这套房子住。即使涨价也不可能卖掉去获收益。因为在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因为是在居住功能之外的,是用来投资,是用来出租了,你随时可以变现的,这个时候可以成为收取税收的主体。在物业方面可以作为区分,一种是完全作为居住功能的,可以不作为纳税的对象。如果第二套房,是投资主体、是收益主体。在这方面可以提供一些方向。现在如果要收富人的钱,老百姓都会支持。
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李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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