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地产获准发行26亿元企业债
商报讯(记者 王营)土地市场的回暖也暗中催生了地产资本市场的活跃因子。在港上市的远洋地产昨日宣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将以境内全资子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于境内发行6年期、总额为2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有分析人士认为,境外及境内房地产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有利于改善企业长短期债务结构,在港上市的远洋抢先发行内地企业债,似乎标志着抑制房企发债冲动大门正在敞开,这也为富力、首创、复地等企业的发债前景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此前,摩根士丹利等评级机构认为远洋地产将会吸纳土地储备。但远洋地产总裁李明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避谈拿地这一问题,仅披露说,此次募集资金26亿元将用于重点项目开发、归还银行项目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李明强调说:“握有充沛现金将加强公司未来收购新项目的能力,但并不意味着会激进扩张,公司对房地产市场走势持谨慎乐观态度。”
一位接近本次债券发行的投行人士表示,远洋地产本次债券融资的“结构设计非常巧妙,对其他计划于境内融资的在港上市房企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他认为,本次融资成功之处有三:一是融资规模大,26亿元相当于一次中小规模的IPO;二是发行利率低,4.4%的利率远低于相同期限的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三是改变了在港上市房企通常寻求通过上市公司直接在境内发行公司债券的策略,转而利用境内非上市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此举很大程度上消减了因主管机关态度不明朗而导致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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