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加大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本报讯 记者谢利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日在介绍上半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时指出,今年以来,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果断出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有关政策措施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
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继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继续优化。
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加强。经过股份制改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已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18家。《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新股发行体制得到改革和完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创业板市场主要制度基本确立。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深入推进,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彻底取消,12个省份分两批停止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节能环保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得到落实,部分地区率先开展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农村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土地延包后,完善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步伐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部分地区启动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入手,提出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具体措施。
社会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颁布,明确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措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有所提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工作开始启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推进,25个省份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即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启动试点。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工作要求,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上半年,三次提高了轻纺、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国务院批准上海等5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北京等20个城市被批准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反补贴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
此外,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步入新阶段。到2009年5月,7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已经全部获得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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