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创业板推出已经进入了“读秒”阶段,面对这块期待已久的诱人蛋糕,嗅觉灵敏的公募基金将做何选择?
记者从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的基金公司了解到,在证监会对基金参与创业板放行的情况下,大多数基金公司都高调表态会积极应战。
而在创业板上市企业存量没有达到一定规模之前,将会对这一新领域谨慎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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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创业板 一段时间以来,市场对基金能否参与创业板的问题争议颇多。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证实,证监会已于9月22日就此专门发文给各大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针对能否参与创业板一事,明确指出需要根据基金合同进行判断。
在这份名为《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的文件中,中国证监会表示,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有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询问,基金是否可以投资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只要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就能参与投资创业板。
在上述说明文件中,证监会明确指出,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符合《基金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而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决定投资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判断是否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
同时,对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基金需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事前披露。托管银行应当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业内对此的普遍解读是,在基金契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通道是敞开的。各基金具体能否投资创业板,要根据基金合同进行判断,在此问题上基金公司仍然无法绕开基金合同契约的规定。
1 2 3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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