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预热”《征信管理条例》
东方早报记者 姚伟
早报记者昨日在央行上海总部和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共同举办的“2009年上海市信用知识进社区活动”上获悉,目前上海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一份文件,将个人信用信息与“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挂钩。
“上述文件可能很快就要公布了。”出席上述会议的一位政府相关人士说。
金融中心信用配套政策 与此同时,早报记者了解到,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已确定了接下来的重要工作。
其一,积极配合人民银行,进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扩大非银行信息的产业范围。
其二,积极支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发展,与征信中心共同支持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作大作强。
其三,积极配合各类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工作,引导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更好地提供服务。
其四,支持推动小企业信贷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农村建设提供支持。
可查资料显示,今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其中便提及改善金融发展环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以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为载体,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
预热《征信管理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进社区活动已是央行上海总部两天内举办的第二场与征信相关的活动。
“我们之前主要是在金融机构内开展宣传,现在我们想把工作进一步引向基层。”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副主任娄荣民在昨日的活动上如是解释该活动的初衷。
事实上,此前一天,央行上海总部刚刚在浦东举行“征信知识宣传周”启动仪式,向
陆家嘴社区的居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另据早报记者了解,今天,央行上海总部还将有相关人员出现在渣打中国举行的名为“个人信用健康诊断”的公益咨询活动上,为市民出具信用报告。
对此,一位银行系统内部人士表示,“此次央行上海总部之所以特别重视相关宣传工作,一个大背景应该是,酝酿7年之久的《征信管理条例》或将很快出台。”
显见的是,此前的10月1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式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为11月1日。
一般情况下,按既定程序,《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在征求完意见后,进行修改,然后交由国务院“定夺”并发布。
早在今年3月份,随着央行副行长苏宁在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上透露《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便有业内人士猜测,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2009年一类立法计划的《征信管理条例》很可能年内成行。
◎名词解释 信用报告:你的“经济身份证” 按定义,征信业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的业务活动。
简单些说,所谓征信,其实就是由相关机构搜集一切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由此形成“信用报告”,供银行等机构判断一个人的信用风险。
举个例子,在某外企工作的小张最近准备跟某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可该银行却在其信用报告中发现她此前曾有数笔信用卡消费逾期还款,于是该银行立刻拒绝了小张的申请。
也因此,征信被视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信用报告更是被业内人士称为“经济身份证”。
可查资料显示,国内征信条例立法始于2002年,但由于此法案牵涉包括央行在内的十余个部委,因此虽然屡屡传出《征信管理条例》将出台的消息,却始终是一波三折。
2008年,央行“三定方案”敲定,实际赋予了央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能。
而征求意见稿出炉至今,网上却又不少都是反面意见。各方评论人士比较集中的一个意见是:包括水、电、煤等信息都要纳入个人信用报告范围,是否范围过宽。
此外,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意见只是规定了信用收集范围,对收集方式却缺乏更为清晰的界定,或为大量征信机构留下“高门槛”这一后遗症。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