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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需尊重经济规律

来源: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10日02:57
  崔宇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以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令人困惑和不安的是,这一表态让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商率先欢欣鼓舞。但房地产商不要高兴得太早,虽然城镇化可能会助推房价,但高房价也会阻碍城镇化,最终还要看城镇化能否转化为对房地产的有效需求。

  即使目前沿海传统产业有向内陆转移的趋势,但是不是所有地区都应该大力发展小城镇以吸引农民进城还值得商榷,主要障碍就是内陆不具备沿海的区位优势,而吸引农民进城需要发达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作为支撑。小城镇盖了大楼、建了广场、修了高速公路,就能吸引本地的农民吗?从金融危机爆发后农村流动人口的趋势来看,只有少部分人愿意留在家乡工作,大部分人还是在经济开始复苏后,又重新奔向长三角和珠三角这些经济发达地区。

  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最失意的还是土地问题,由于中国的城镇化基本上是政府主导,政府强制征用城镇郊区的农村土地,但有些地方并没有给农民足够的补偿,部分农民也就丧失了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出售土地而得到原始积累的机会,这些无地无业的农民可以说是“被城镇化”了。与土地相关的问题就是住房问题,这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政府在城镇化中通过征地再出售获益最大,房价也被不断推高,但“被城镇化”的农民和城镇中原有的低收入群体却要承担城镇化过程中的巨大成本。

  目前看来,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可以看做是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喜欢的城镇化。但城镇化并不仅仅是给农民以城镇户口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给他们生存的空间和权利。要实现这一点需要政府尊重经济规律,不要盲目大搞小城镇建设,而且要把土地的增值收益还给农民,让农民有资本融入城市。(节选自《华尔街日报》中文网12月9日;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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