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上半年开业
可用于买家电、旅游和教育 暂不办理房贷和车贷
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记者昨日从北京银行获悉,中国银监会近日批准该行筹建北京首家消费金融公司,而北京也成为首批试点此类公司的城市之一。新公司拟命名为“北银消费金融公
司”,定于今年上半年开业。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后,个人在购买家电、旅游和教育支出等大额消费时,可以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后者的审批将比银行更为便捷。北京银行人士解释称,消费金融公司的特点是: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
与银行不同,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期不吸收公众存款,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出资,未来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目前,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北京银行。
此外,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期不能办理房贷和车贷业务,其经营范围限于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根据银监会的解释,“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仅限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由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旅游、婚庆、教育和装修等消费项目。
除北京外,首批试点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还包括上海和成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国家推动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旨在扩内需、促消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两种。并且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少,以房贷、车贷和信用卡业务为主,小额消费信贷仅有个别银行和担保公司曾联合办理,但其规模小,手续繁琐,效率不高。
国外的消费金融公司
北京银行人士称,在欧美、日本等国家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成熟的运作模式,电子产品和汽车的销售多数依靠消费金融实现。在个人信贷领域,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份额接近30%,与银行的信用卡和个贷业务三分天下。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通用电气集团(简称GE)近一半的利润来自其金融部门。
在国外,消费金融的贷款利息通常低于信用卡贷款利息,但具体利率水平将根据借款人的风险状况来设定。借款人收入水平越低,则利率越高。为了吸引个人使用消费金融业务,国外的零售商有时会提供补贴,主动承担借款人一段时间内的利息支出。晨报记者 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