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王怡波)“政府应充分发挥民办教育优势,培育多样化、差异化教育市场,让民办教育来完成满足广大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任务,进一步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发展。”作为有十几年民办高校办学管理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议案仍瞄准民办教育发展问题。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并制定了具体政策和措施,以均衡分配公共教育资源。“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政府的公共教育资源保证了教育的公平实施,却无法体现教育的差异,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黄藤认为,当下,既切实体现教育公平,又能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是真正保障教育公平的重点所在。“满足民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正是民办教育优势所在。”黄藤说。
“民办教育的出现,本身就是对社会发展多元化的直接反映。”在黄藤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办教育是为了全面保障基本教育,民办教育则是一种选择教育,“因此,民办教育在定位上不仅是公办教育在数量上的补充,更大的立足点是弥补公办教育的不足,满足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黄藤介绍说,世界上不少国家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都验证了这一点:在美国,公立中小学不仅免学费,也免杂费、教材费,优质教育则由私立学校完成,美国现有两万多所私立中小学担负着满足民众教育多样化需求的任务;英国政府创办的公立学校,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教育质量更高的私立学校则是典型的优质教育;墨西哥、巴西、韩国等国也是如此。
“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要发展优质的民办教育来补充公办教育,解决义务教育中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弥补公办义务教育在"质"上的不足,承担起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任务。”黄藤表示。
在高等教育阶段,黄藤认为,要弥补公办高等教育在“量”上的不足,为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作贡献,“这样,公办、民办教育才能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分别满足拥有不同需求的群体,切实保障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最终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 (来源:中国青年报)